各教研室、中心:
现将《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教研室、中心认真领会通知精神,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申报,于2月2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
附件:《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
体育部
2022年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