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,现将我校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》、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、自有专任教师名单、外聘教师名单、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20日至正式下达评估结论
公示地点:行政楼四楼414室
公示网址:https://www.squ.edu.cn/info/1003/13170.htm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向学校评建办反馈,学校评建办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张进,0527-84200152;电子邮箱:pgb@squ.edu.cn;也可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陈江璋,010-66097825;电子邮箱:moepgc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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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