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器材库房管理制度
1、库房保管员对购进或调拨的器材、物品必须进行验收,入库做帐,未经验收的物品不准借用。库房账目要按规定格式填写清楚,一般每学期盘点清查一次,做到账物相符,责任分明。
2、库房的物品,不得随意借出。未经部、室领导批准同意,私自借出,应追查责任。
3、为满足体育课和全院师生业余体育活动对器材的需求,学院体育教学器材免费对外开放。上课时,必须填写体育物品借出单,注明物品名称及数量,方可借出。领物品和归还时,双方均需当面清点,离库概不负责,如有争议,以借条为准。
4、爱护器材,人人有责,不得故意破坏器材,否则照价赔偿。器材丢失,照价赔偿。
5、对库房内的物品,保管员要经常进行检查,保证库房整洁、干燥,防止物品的霉烂。